牵头单位:州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三、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规范和基本指导目录要求,深化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数据报送制度,规范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招投标活动、用地管理、工程质量管理、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审批和验收、审计、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各类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制度,积极开展政府投资类项目公示试点工作。按工程建设项目类别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项目、重点推进项目的实施情况,定期公开投资运行分析报告。进一步做好项目备案、核准、审批情况的公开、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政府投资类并联审批项目的审批过程和结果信息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州监察局、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政务服务中心等州直各部门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以及过错责任追究、社会监督评议等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运转程序和办理责任,制定州、县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
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物价局等州直各部门
五、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深化政府网站建设,加强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办理领导信箱来信,认真做好上网信息安全保密审查工作。以电子政务大厅建设为契机,全面梳理整合政府部门办事服务资源,着力提高政府网站办事服务能力。深化和完善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阳光政务热线、政务服务中心等载体建设,加强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场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询)点建设。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继续开设好政府信息公开、村务公开栏上墙工作;通过现代通讯技术,办好各类服务热线、手机查询、触摸屏查询、电子显示屏等工作。
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州民政局、州监察局、州文化局、州政府新闻办、州政府信访局、州档案局、州政务服务中心等州直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