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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依法行政示范县乡评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依法行政示范县乡评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1〕5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省政府决定开展评选依法行政示范县(市、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活动。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依法行政示范县乡评选活动工作方案》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开展评选依法行政示范县、乡(镇)活动是贯彻落实《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举措,各县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评选活动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广泛动员,深入开展。要结合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按照评选标准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同时,要严格评选程序,组织做好初选推荐和申报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报送州政府法制办公室。州、县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抓好指导、协调和具体初选推荐、申报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依法行政示范县乡评选活动工作方案
(省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落实省政府部署,发挥先进单位在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通过依法行政示范县(市、区)乡(镇)评选活动,发现和推广具有普适价值和工作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推动法治政府创建活动走向深入。

  二、基本原则

  (一)广泛参与。评选活动要在市县政府以贯彻落实《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法治政府活动普遍开展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广泛动员和组织,形成县乡两级政府积极参与争创示范单位活动的氛围,为评选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分级遴选产生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示范单位。

  (二)客观公正。通过实地核查、媒体公示、公众投票、评委团评议等方式和程序,公开、公正评选,确保评选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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