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桥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1〕6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
我州属洪涝和地质灾害集中易发地,特别是“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洪涝、地质灾害隐患更加突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长期面临严峻考验。为确保汛期桥梁安全运行,严防因洪涝、地质灾害造成桥梁损坏垮塌事故发生,现就加强桥梁安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确保桥梁安全运营是公路养护管理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级交通、公路部门要把桥梁安全管理作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桥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采取有效措施,把桥梁安全管理工作抓好抓实,落实每一座桥梁的管理责任单位,明确责任部门,确保管理到位,保障桥梁安全运营。同时,我州城镇桥梁管理和养护责任不明确,存在管理和养护盲点,请各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城镇桥梁进一步划分管理责任部门,明确落实管理和养护责任。
各县要加强对此次汛前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排查工作顺利开展。国、省道桥梁排查由州公路局负责;县、乡道排查由各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州公路局负责督查指导;城镇桥梁由各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排查。
二、加强检查,排除隐患
各县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在2011年5月25前,对辖区内所有桥梁进行全面排查。
一是排查桥梁基础安全隐患。检查桥梁墩台基础有无冲刷破坏;基础埋置深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或设计文件要求;墩台有无不均匀沉降、位移和转动。
二是排查主要承重构件安全隐患。检查桥梁主要承重构件有无变形、开裂,支座是否脱落、位移或破坏,拱桥拱上填料是否存在不均匀沉降,侧墙是否外倾等。
三是检查桥位河段及防护措施。检查桥位河段岸坡是否稳定,桥梁护岸、导流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在影响桥梁安全范围内是否存在倾倒废土、废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采砂等危及桥梁安全的行为。
四是检查桥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逐路逐桥检查桥梁监管单位、管养单位及其责任人是否落实,工作是否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是否采取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桥梁病害检测、监控工作是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