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五)开展执法检查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今年8至10月,州城乡建设住房局牵头组织在全州范围开展一次建筑工程质量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在建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和民生工程等工程项目。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或巡查、抽查的情况,对工程质量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以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等执业人员和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持证情况,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检查建筑结构、抗震构造措施的勘察设计质量,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情况;施工企业材料进场检验制度,重点抽查施工企业建立合格材料供应商的档案,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组织对进场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情况,不合格材料的去向;厂家或供应商提供的质保书、准用证、检测报告。二是开展质量抽查。今年7至9月,州质监局牵头组织在全州范围开展3次建筑材料产品质量执法抽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等假冒伪劣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三是认真开展自查。各县要在组织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通过随机抽查、巡查等方式开展工程质量自查,对查出的质量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惩处。通过检查,对本县境内建筑工程质量的总体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特别要针对灾后重建、藏区民生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治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5月30日前将方案报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各县自查情况于9月30日前报州城乡建设住房局。

  (二)组织全员参与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有组织、有针对性、有步骤推进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

  (三)强化责任落实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