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1〕8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有效预防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州建筑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州政府同意,结合我州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总体要求,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提高工程建设各方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强化质量过程控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质量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全州建筑工程质量的稳步提升。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宣传教育
各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和所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要通过组织专题宣传、集中研讨、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国务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住房建设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和社会各界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了解、支持和参与,形成全民关注、全社会关心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一要建立和完善质量保险、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监督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和改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二要按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技术要点》制定实施细则,加快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确保住宅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三要按照《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做好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不良记录管理工作,加强对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质量不良记录管理,加大对不良行为主体的信用惩戒,探索建立差别化质量监管机制。四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严禁收取“信封”或辛苦费等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