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201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养殖业。养殖业保险品种包括:育肥生猪、能繁母猪、奶牛(黑白花)、牦牛和藏系羊。其中,牦牛、藏系羊保险试点县为若尔盖县,育肥生猪、能繁母猪和奶牛(黑白花)保险在全州范围内实施。

  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川府函〔2009〕96号)的要求,本着“自主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我州实际,积极探索开展特色农业保险。省、州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资金支持。

  (二)保险金额和费率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11〕1号)要求,对部分政策性农业保险条款进行适当调整,全州统一执行调整后的保险条款。

  1.玉米保险调整为综合险,保险责任调整为暴雨、洪水(政府性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以及病虫害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保险金额为每亩300元,保险费率7%;马铃薯的保险金额为350元/亩,保险费率为6%,保费为21元/亩;青稞的保险金额为200元/亩,保险费率为6%,保费为12元/亩。

  2.育肥生猪的投保方式为:按批次投保,投保数量为每批投保时存栏数,保险金额为500元/头,保险期限为6个月,费率为5%;牦牛的保险金额为2000元/头,保险费率为6%,保费为120元/头;藏系羊的保险金额为500元/只,保险费率为6%,保费为30元/只。

  能繁母猪和奶牛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等保持不变。即:能繁母猪的保险金额为1000元/头,保险费率为6%;奶牛保险金额为5000元/头,保险费率为5%。

  3.从2011年起,在有条件的地区,由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种植业保险“无赔款优待”试点。具体政策是:对本年度无赔款的种植业参保农户,保险责任期满后,由保险公司对农户自缴保费部分,给予部分或全额返还,或用于抵缴该农户次年续保时自缴部分的保费。

  (三)保费分担比例和补贴政策

  玉米、马铃薯、青稞保费分担比例为:中央40%、省财政21%、州财政7%、县财政7%、农民25%;育肥生猪保费分担比例为:中央10%、省财政25%、州财政18%、县财政17%、养殖户30%;能繁母猪保费分担比例为:中央50%、省财政13%、州财政9%、县财政8%、养殖户20%;奶牛保费分担比例为:中央30%、省财政15%、州财政6%、县财政9%、养殖户40%;牦牛、藏系羊保险保费分担比例为:中央40%、省财政25%、州财政6%、县财政9%、农民20%。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