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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巩固完善阶段(11月-12月底)

  全面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县将整规工作总结报州食品药监局汇总后,报州政府整规办。针对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在继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增添措施,探索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县”、“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农村精品区小型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农(牧)家乐食品安全示范店”、“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建立健全小餐饮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全州小餐饮市场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州人民政府成立“阿坝州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州小餐饮整规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各县也要及时组建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小餐饮整规工作的领导。各级有关部门要依法行政,各负其责,共同抓好小餐饮整规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整规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各成员单位逐项落实整规工作措施;监督指导小餐饮经营业主,按照《阿坝州小餐饮整规标准》,落实各项整规措施。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工作;督促医疗机构食堂落实食品安全院长负责制,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食堂整规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为依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的经营户办理工商登记,对整改不达标、被取缔许可证的小餐饮经营户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质监部门:负责对为小餐饮行业提供加工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及整改不达标的小餐饮服务业。

  教育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及学生小餐桌的整规工作,落实食堂食品安全校长(机构负责人)负责制,按要求督促落实整规措施。

  广电部门:负责整规工作的政策宣传、新闻报道、媒体曝光,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

  旅游部门: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旅游景区小餐饮整规工作。

  环保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小餐饮整规工作;负责对小餐饮行业中油烟、废水、噪声等环境卫生治理的监督,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城乡建设住房部门: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管;负责对小餐饮经营单位、门店生活垃圾清理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管;依法取缔小餐饮无证占道经营、倚门经营、流动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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