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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完善制度,建立网络。各县在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并完善以“划片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区域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各县、各部门、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和监管区域,在责任区内实行网格化监管模式。

  4.调查摸底,完善档案。各县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监管员和乡镇、街道、社区食品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以乡镇、街道、村组(社区)为单位,对辖区范围内的小餐饮进行全面调查登记,摸清基本情况。尤其要对无证经营的小餐饮店、饮食摊点、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医疗卫生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牧)家乐餐饮单位、学生小餐桌等进行登记造册;将证照取得情况、经营场所、业主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餐饮服务范围及卫生设施条件等信息,建立监管档案,并进行分类整理。

  (二)整规工作阶段(8月-10月底)

  1.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编印小餐饮整规宣传资料,实施法律法规入户告知和上门帮促教育,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开展小餐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及小餐饮整规标准要求等专题培训,提高小餐饮经营业主参与整治与规范的积极性。同时,督促各类餐饮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在限定的时间内,对照标准要求尽快完善软硬件设施,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照,主动实现合法经营。

  2.落实“明确人员、明确责任、明确区域”的分片包干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整规要求,分区域、分类别集中治理小餐饮及“五小”餐饮单位。建立人员、区域、任务“三落实”的包片责任追究制,固定监督人员巡回监督,切实达到整治目标。要实行分类整规,全面提升小餐饮的软硬件设施。对证照齐全的小餐饮,要通过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来实现提升改造。对无证小餐饮经指导整改后,能够积极整改提高经营条件并符合基本要求的,及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照;对于暂不符合条件但可整改的,给予一定整改期限并组织复查,复查符合要求的准予经营;对于硬件基础条件难以达到要求的餐饮摊点等特殊业户,在法律法规不禁止的范围内,在完善其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经营行为、落实主体及从业人员责任、办理健康证明的情况下,可以与之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在一定期限内实行备案管理。在备案管理期间,尽快提高硬件设施达到办证条件。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极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坚决取缔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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