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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1〕122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阿坝州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阿坝州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143号)、《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的通知》(川食药监发〔2011〕36号)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州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以下简称:小餐饮整规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部署,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餐饮服务提供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扶优与治劣相结合,大力推进小餐饮整规工作,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逐步提升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水平。

  二、整规工作目标、范围及原则

  (一)整规工作目标

  按照“集中整治、全面规范、长效巩固、转型提高”的要求,全面推进小餐饮整规工作。力争2011年底,基本消除小餐饮突出食品安全隐患,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善,安全基本保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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