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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实施方案》2011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实施方案》2011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1〕15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阿坝州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实施方案》2011年度工作计划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阿坝州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
实施方案》2011年度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新农村市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府办发〔2010〕23号)精神,加快推进新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特制定此工作计划。

  一、工作任务

  (一)扩大农村消费。全州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1.82亿元,比上年增长10%。

  (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统计局、各县人民政府)

  (二)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方式。全州县及县以下消费品经营连锁率达到10%,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连锁率达到28%,农副产品在新型零售业态中的销售额比重达15%以上。

  (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供销社、州邮政局、州统计局)

  (三)发展壮大流通主体。培育发展年销售上500万元的流通企业1家。

  (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小金县人民政府)

  (四)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力争建成农产品产销对接信息服务平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农村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力争开展农产品网上交易。

  (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农业局、州财政局)

  (五)建设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发展新型交易方式,建设城市与农村、产地与销地协调发展各具特色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力争2011年底,在茂县发展1个年交易额2000万元以上的新型跨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

  (责任单位:茂县人民政府、州商务局、州发改委、州国土资源局、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州农业局、州工商局)

  (六)加强县级配送中心建设。2011年底,力争在九寨沟县、壤塘县、红原县各建成1个县级配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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