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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职业教育攻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职业教育攻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发〔2010〕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职业教育攻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北海市职业教育攻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职业教育攻坚迎评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桂发〔2007〕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责任书》和《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攻坚方案>的通知》(北发〔2007〕14号)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职业教育攻坚评估自评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北海市职业教育攻坚评估自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廖德全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冯学清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沛新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欧阳经华 市财政局局长
  黄海波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段永浓  市扶贫办主任
  王 洪  市住建局局长
  卢永佳  市农业局局长
  石 昆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叶宗沛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均光  市工信委纪检组长
  莫学伟  市人社局副局长
  叶绿野  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阮勇军  市规划局副局长
  葛庆新  市审计局副局长
  李临福  市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沛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叶宗沛同志兼任。
  二、工作任务
  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及部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攻坚验收办法》、《北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攻坚方案》和与市政府签订的《北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责任书》的任务要求,开展职教攻坚自评自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1年1月1日-201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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