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救灾救助指挥部。由市民政局牵头,成员由市财政局、商务局、粮食局、物价局、供销社、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指挥部设在市民政局。
(五)医疗卫生指挥部。由市卫生局牵头,成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组成,指挥部设在市卫生局。
(六)农业救灾指挥部。由市农业局牵头,成员由市财政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单位组成,指挥部设在市农业局。
(七)宣传报道指挥部。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指挥部设在市政府新闻办。
三、各指挥部及综合协调机构职责
(一)市总指挥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雨雪冰冻灾害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命令、决定;研究决定“保畅通、保安全、保生活、保医疗、保稳定、保秩序”重大措施;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展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我市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总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抗灾救灾值守应急工作,及时收集、综合、上报全市及各分指挥部抗灾救灾进展情况;承办总指挥部会商会议,起草总指挥部相关文电材料;协调各分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安排救灾物资调运工作;建立与驻市各部队联动机制,必要时商请部队支援地方抗灾救灾;协助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捐赠工作。
(二)气象应急指挥部。加强监测预报和会商,密切关注邻市、区域及已出现冰冻地区的气象变化,做好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对重大气象信息实行直通专报,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公众广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广泛公布灾害预警信息和简明防灾避灾办法。
(三)煤电油运指挥部。加强电力、通信设备巡查、养护,组织应急队伍及时排查、抢修电力和通信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和电力、通信应急保障工作,落实应对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各种防范措施,确保电网可控在控。指导供水企业落实供水系统防冰冻措施,及时修复爆裂管道,保障灾区用水供应。加强电煤、油品、工业原材料供应、储备,加大煤电油运协调力度,做好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运力的衔接,保证工业生产正常进行。
(四)交通疏导指挥部。做好市际公路通行协调,指挥、疏导、维护交通秩序,必要时对难以通行路段实行封闭,保障交通安全,但应努力实现省道以上公路单边通行;加强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做好受灾地区社会治安维护和救助、服务群众工作。保障铁路、机场正常运行,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落实道路抢通队伍、物资和装备,做好道路抢通工作,及时修复受损道路、桥梁,确保公路畅通。有效疏散滞留车辆及安置好旅客。
(五)救灾救助指挥部。做好灾情统计,保障救灾物资供应,组织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和公路、铁路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保障灾区生产生活物资供应,防止哄抬物价,保证灾区正常生活秩序。接收并经总指挥部同意分配救灾物资、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救助捐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