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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商务部确定我区2010年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与放心肉2QPT服务体系项目重点推进单位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商务部确定我区2010年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与放心肉2QPT服务体系项目重点推进单位的通知
(新商秩序函〔2010〕35号)


伊犁州经贸委,各地州市经贸委(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关于继续开展市场监管与“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的通知》(商秩发〔2010〕33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与放心肉服务体系等项目资金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10〕67号)要求,商务部对我区报送的屠宰监管技术系统项目、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和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项目进行了审核,确定伊犁州、塔城地区经贸委为商务部2010年地级以上城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重点推进单位,伊犁州昭苏县、塔城地区额敏县为商务部2010年县(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重点推进单位,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多浪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迪洋阳养殖有限公司、新疆帕米尔肉制品有限公司、托里县巴什拜绿洲清真肉联加工有限公司、奎屯康源食品有限公司为商务部2010年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项目重点推进企业。
  各试点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把握机遇,按照商务部、财政部文件要求及经审核的工作方案,积极争取当地配套政策支持,抓紧落实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商务部的有关培训、会议和学习等活动,于每月5日前由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汇总情况及时向我厅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我厅将把相关基础工作作为考核验收的一项内容,并配合商务部进行工作检查督导,开展动态评估,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确定量化指标,对试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按要求完成试点任务的,将利用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报直至取消试点资格。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把做好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与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列为重要的工作之一,认真学习试点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按照商务部、财政部有关要求,做好12312市场监管服务和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净化消费环境,做好畜禽屠宰管理,维护当地流通领域市场秩序,为争取明年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奠定基础。
  联系人: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罗 剑
  联系电话:0991-2859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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