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举办2010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举办2010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


伊犁州经贸委、外经贸局,各地州市经贸委、外经贸局、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商办信函【2010】1586号)要求,为促进农产品流通,帮助农民增收,避免缺乏市场信息导致的农产品卖难问题,商务部定于2010年12月20日至2011年1月20日举办2010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购销信息收集工作
  为确保商务部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顺利进行,切实解决我区部分农产品卖难问题,务请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一是要认真组织县级商务部门收集上报当地农产品的供应信息,二是要认真组织本地区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上报有关供求信息,三是要对上报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上报的信息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信息上传规范要求详见附件)。
  二、加强信息跟踪,认真做好统计核实工作
  对接会开幕后,商务部新农村商网将及时将网上对接成交情况向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反馈,我厅将第一时间将反馈情况通报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请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核实成交情况,并将成交的证明材料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网上对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已有的各种信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动员鼓励农村经纪人、协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参加对接会。
  (二)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农村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充分发挥农村党员教育终端站点管理和服务人员的作用,协助和帮助本地农户上报农产品供应信息,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三)及时上报信息,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将收集、审核通过的信息在网上对接会交易时间段内及时上报我厅,确保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在交易会举办期间,要注意收集典型案例,交易会结束后将总结材料于2011年1月10日前上报我厅。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