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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并在试行中修订完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
  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一式2份,请按顺序装订)

提交的请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认定(年审)申报审批表(见附件2)

 

培训机构的中远期发展规划

 

培训项目教材、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

 

培训工作情况总结(含:培训总结、规章制度建设及与国内外院校、培训机构或企业开展交流合作情况等)

 

工商营业执照或依法从业资质证明、物价部门收费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培训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附件2
  受理号        
  认定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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