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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2011]33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2011〕33号)


  经省政府《关于批准苏州市高新区2011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1〕493号)文件批准,同意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征收集体土地32.9666公顷,其中耕地10.692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高新区2011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苏州高新区东渚镇东新村1组;枫桥街道广东村3组,开山村1组,旺米村15组;横塘街道青春村3组;浒墅关开发区兴贤村1组,运河村3、12组;浒墅关镇横锦村金鸡6组,牌楼村道安15组,永安村9组;通安镇华山村11组,箭渎村9组,彭山村13组,前横泾村13组,西泾湾村4、14组,严山村2组,庄前村9组;镇湖街道市桥村4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苏州高新区东渚镇东新村1组0.5091公顷;
  (二)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广东村3组3.5825公顷;
  (三)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开山村1组0.6345公顷;
  (四)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旺米村15组1.0773公顷;
  (五)苏州高新区横塘街道青春村3组0.1868公顷;
  (六)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开发区兴贤村1组3.3588公顷;
  (七)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开发区运河村3组2.0045公顷;
  (八)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开发区运河村12组0.9518公顷;
  (九)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横锦村金鸡6组0.2410公顷;
  (十)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牌楼村道安15组0.6666公顷;
  (十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永安村9组1.0001公顷,其中耕地0.5932公顷;
  (十二)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山村11组0.4273公顷,其中耕地0.2714公顷;
  (十三)苏州高新区通安镇箭渎村9组2.7243公顷,其中耕地1.3159公顷;
  (十四)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彭山村13组0.2665公顷,其中耕地0.1037公顷;
  (十五)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前横泾村13组7.2071公顷,其中耕地3.1924公顷;
  (十六)苏州高新区通安镇西泾湾村4组1.5890公顷,其中耕地0.4496公顷;
  (十七)苏州高新区通安镇西泾湾村14组1.1576公顷,其中耕地1.0888公顷;
  (十八)苏州高新区通安镇严山村2组3.9069公顷,其中耕地3.445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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