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明确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市)贸易局(经贸委、经委、经贸局),杭州市、余杭区、临安市发改委(局):
针对近期各地在编制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反映的问题,现就规划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
(一)布点范围。各地在编制“十二五”规划时,布点范围以新建的加油站(点)为主。同时将加油站(点)的迁建纳入规划布点管理,能预计到迁建站(点)应列入各地“十二五”布点规划。
(二)布点数量。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成品油销售情况,按照加油站(点)设置原则和标准,合理确定当地“十二五”规划布点数量。布点数量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十一五”规划中未实施的规划布点,经与土地、规划、交通等部门衔接后,可列入“十二五”规划布点。二是新增公路(道路)、航道及城市新区(开发区),要优先考虑目前尚无加油站(点)的乡镇。各地不得在超布点设置标准的区域新增规划点,如上报数量超过规定要求的,我厅将进行核减。
(三)重视加油站(点)的提升发展。各地在规划加油站(点)增量的同时,要重视加油站(点)存量的提升,改扩建加油(气)站(点)可不列入布点规划中,但要对辖区内站(点)的改扩建情况进行摸底,掌握数量和扩建内容,并在规划文本中作为加油站(点)结构调整和提升发展予以体现。
(四)开展橇装式加油站试点。橇装式加油站是新颖的的成品油销售模式,具有节约土地资源、惠及百姓消费的特点,可以缓解加油站网络发展与市场需求的矛盾。目前商务部正在制定《橇装加油站管理试行办法》,拟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开展试点,并对规划布点及审批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届时我省将选择若干城市开展试点,编制橇装式加油站发展规划,并列入全省规划布点管理。
二、成品油配送体系(仓储)发展规划
(一)库容构成。成品油库容量应包括新建、迁建、扩建油库增加的库容,原则上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根据地区消费量确定的商业库容;二是依据沿海城市的产业定位和港口、码头等资源禀赋条件确定的中转储运基地库容。“十一五”期间下达的油库实施计划,2010年底未经立项的一律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