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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0年“千镇连锁超市万村便利店”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0年“千镇连锁超市万村便利店”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商务建发〔2010〕169号)


各市贸易局(经贸委、商贸办):

  为切实完成今年省委、省政府“加快农村商业便利连锁店和商品配送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现就做好今年“千镇连锁超市、万村便利店”工程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调研指导,整体推进工作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厅领导赴温州、台州调研期间两地反映有关问题的回复意见》(浙商务函〔2010〕28号),省商务厅将加强对各市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的工作指导,尤其对村级连锁便利店覆盖面较低的地区,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整体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二、建立相应制度,加强督查考核

  一是建立月度报表制度(附件1)。为及时了解各市农村流通网络建设进度情况,从6月份开始,各市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报表数据及时上报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二是建立“千镇连锁超市”龙头企业联系制度。加强与“千镇连锁超市”龙头企业的联系,根据工作需要及存在问题,省商务厅将定期约谈“千镇连锁超市”龙头企业法人代表,增强其工作责任感,加强工作沟通,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开拓农村市场的积极性。

  三是建立工作考核制度。根据今年各市村级连锁便利店建设目标任务(附件2),我们从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领导重视及政策支持情况、农村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培育情况、农村连锁经营配送中心建设情况、村级连锁“示范店”建设情况、月度报表报送情况、工作特色等几个方面,制订了《浙江省2010年度各市行政村连锁便利店建设工作考核评分表》(附件3),对各市农村流通网络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适用于省商务厅重点工作、新农村建设、平安浙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食品安全等所有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有关的考核项目。请各市于2010年12月底前,根据评分表的各项内容进行自评和总结,并将自评表和工作总结报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三、完善有关政策,鼓励创新发展

  一是重新认定“千镇连锁超市”龙头企业(认定办法见附件4)。对被认定的2010年“千镇连锁超市”龙头企业,继续给予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信息化改造、村级连锁便利店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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