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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构建促进机制,加速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三)构建和完善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坚持以满足社会需求、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基本原则,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形成以市中医医院为骨干,以镇卫生院、社区和个体中医服务网点为基础,涵盖预防、医疗、康复、保健养生功能的完善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

  推动中医药服务和科学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加强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中药房建设。5年内,着力解决部分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不能提供基本中医药服务的问题,实现全部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器具和必备中药,为群众提供基本的中医药服务;加大力度向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建立优质中医药资源向镇、农村、社区转移的长效机制;实施市中医医院对口支援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手拉手”工程,组织并实施中医专家到镇、农村基层开展中医药为民服务等活动,改善农村中医药服务条件。

  (四)积极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

  积极吸引社会资金,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中医医疗服务领域,投资兴办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制定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条件和服务规范,加强引导和管理。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五)以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为契机,鼓励、引导和支持中医康复保健旅游产业发展

  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充分发挥中医在预防保健领域的特色优势,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推动市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根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和省、市区域卫生规划,加强集医疗康复、养生保健、休闲旅游为一体的中医保健旅游项目建设,在市中医医院建设“治未病”中心(国医馆)、康复中心,打造中医特色品牌。研究制订中医康复保健旅游市场管理办法,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康复保健旅游产业发展。加强中医医疗保健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中医康复保健旅游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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