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晰职责任务。机考考点学校主要做好机房软硬件装备的配置、调试(备)、机位物质隔离、系统管理员选聘等工作的落实,接受上级的检查验收,并进行及时整改;招生考试机构主要做好机考考点申报,配合教育技术中心做好考点软硬件装备配置、检查、整改、验收协调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机房机位物质隔离、措施落实及系统管理员的培训等工作;教育技术中心主要做好考点软硬件装备(含不间断电源)检查验收及认定,负责督促考点软硬件装备整改,对不合格考点进行复查。
(三)坚持技术标准。机考考点设备等必须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考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软硬件环境装备工作的通知》要求配备。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考点,各地要明确整改内容及完成时限,并按程序重新验收。
附件:
1.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点检查验收表
2.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达标考点汇总表
附件1:
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点检查验收表
所在地
| | 招生考试机构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考点基本情况
|
考点名称:
| 考点所在地址:
|
考点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申报机房数
(个)
| | 申报服务器数
(台)
| |
申报考试机数
(台)
|
| 网络配置情况
(机房交换机数量、性能等)
| |
考点检查情况
|
软硬件装备合格机房数(个)
|
| 合格服务器数(台)
| |
合格考试机数(台)
|
| 不间断电源(UPS)配备数
(台)
| |
机位物质隔离合格机房数(个)
| | 合格系统管理员数(人)
| |
网络配置检查情况
| |
意见:
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
(盖章)
年 月 日
| 意见:
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 意见:
县(市、区)教育局
(盖章) 年 月 日
|
意见:
市教育技术中心
(盖章)
年 月 日
| 意见:
市招生考试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 意见:
市教育局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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