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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点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点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教办考〔2011〕13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点(以下简称机考考点)建设,确保上机考试顺利实施,现将《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点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机考考点建设和检查验收工作由当地教育局总负责,各地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机考考点检查验收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机考考点检查验收联合工作小组,具体抓好此项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教育技术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教育局的领导下,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密切合作,落实工作责任制,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在落实过程中各部门之间要相互沟通,扎实推进。
  二、严格检查验收标准。检查验收工作要严格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考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软硬件环境装备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技〔2010〕112号)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点检查验收实施方案》为基本要求和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机考考点,要限期整改。
  三、统筹安排。各地要根据明年上、下半年可能参考人员规模做好预测,统筹财力、物力和场地,克服困难,确保机考顺利实施。2012年1月中旬前,各考区完成达标考点的机位数不少于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考试50%考生的需求,考生多的考区,达标机考考点机位数必须满足当次考试的需要;2012年7月中旬前,达标机考考点的机位数能满足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全部考生的需求,考点、考场相关辅助设备、设施要全部到位。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点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考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软硬件环境装备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技〔2010〕112号),结合我省新课改高考进程安排,为确保投入使用的机考考点数、质量达到考试要求,保障考试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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