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长效机制建设。注重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各方支持,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调节、行政管理、舆论引导等手段,妥善解决执行和信访难题。积极推进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强化法院内部的指定执行、委托执行、提级执行、联合执行、执行督办等措施的运用,推进执行分段式集约管理模式,建立执行诚信、执行查控、执行监督和执行保障体系。认真落实信访工作“四个必须”和“五项制度”,特别是落实好《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终结办法》,对已经化解的老户案件以及其他符合终结条件的案件,及时进行终结,切实解决无限上访申诉问题。
四、健全机制,努力提高保障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水平
10、完善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建立全程、全员、全方位调解体系,健全以调解案件分类化、调解法官专业化、调解方法特定化为内容的类型化调解机制,并完善调解效果评价机制,用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检验调解效果;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就近、就地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仲裁等方式化解纠纷,健全完善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进一步推动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依法支持非诉讼解纷组织开展工作,促进形成解决矛盾的梯次结构和整体合力。
11、完善诉讼便民服务机制。积极畅通诉讼渠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受理各类案件,切实解决有案不收、年底不收案或设置受案障碍等问题;继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行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救助服务、信访接待等“一站式”服务,建立人民法庭、便民诉讼服务站、联络点、联络员“四位一体”的基层司法网络,推行电话立案、远程立案、上门立案、巡回审判、预约办案等便民措施,不断扩大司法服务覆盖面。
12、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加大审判信息公开力度,抓好案件信息查询工作,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加大司法程序公开力度,推进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工作,坚持公众旁听庭审制度化;加大司法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法院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布法院工作信息,加强民意沟通,接受群众监督,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注重选择重大典型案件,加大公开宣判力度,以案讲法、以案普法,促进形成人人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13、完善司法救助机制。规范减、缓、免诉讼费制度,完善审批程序,依法为困难当事人减轻诉讼负担。 认真落实《 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加大救助资金筹集力度,完善司法救助申请、审查报批制度和程序,用足、用好救助资金。推动建立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信访救助制度,发挥好司法救助制度在化解矛盾、降低风险中的积极作用,确保“十二五”期间实现全省三级法院司法救助体系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