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宁自治县布局民生保障采石场方案》的通知
(威府办发〔2011〕10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威宁自治县布局民生保障采石场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威宁自治县布局民生保障采石场方案
为推进“威宁试点”和“两年提速”发展,推动全县民生保障工程建设进程,确保民生保障工程项目建设砂石料的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有关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开发与节约并举”的方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确保民生保障采石场需求。
二、砂石企业现状
全县原有砂石企业133家,其中11家属于公路管理部门和企业自用料场,生产的砂石料产品不进入市场流通。另外,因为未履行采矿权人法定义务,未参加矿业权实地核查,关闭、注销14个。安全生产不达标责令停业整顿9家,现在实有砂石料生产企业99家,总生产能力为198万吨∕年,分布在全县25个乡镇。目前,因受多种因素影响,全县砂石企业实际生产能力不足150万吨∕年。因此,导致了砂石料市场的供需失衡,石料产品价格偏高。2011年以来,我县的校安工程、危房改造工程、财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生态文明家园建设工程等相继启动,对砂石料的需求加大,现在的生产能力远远不能满足全县实际发展的需要。因此,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县各乡镇布局民生保障采石场。
三、布局程序
(一)民生保障采石场原则由村集体提出申请。
(二)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本乡镇实际需求,审定后报工能局,工能局根据乡镇实际,商有关部门提出布局数量。
(三)根据布局数量,县工能局下达备案通知。
(四)国土资源局根据县工能局的备案通知,进行实地踏堪、划定民生保障采石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