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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威府办发〔2011〕1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近段时间以来,我县持续干旱高温无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旱灾,所种植的黄梨苗、茶苗死亡严重,中药材幼苗出现枯死现象,所栽植的花椒、核桃、苹果也不同程度的受灾,因干旱造成烤烟移栽和玉米育苗移栽进度迟缓。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县高温少雨状况还将持续一段时间,这将给我县农业生产造成较大影响。为了做好抗旱救灾保生产,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做好灾情统计和上报。在近期的统计中,个别茶叶种植量大受灾明显的乡镇不统计不上报灾情,各乡镇必须杜绝这种现象,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灾情的统计和上报。每周星期一、三、五、日报灾情统计办公室(设在农牧局办公室)。

  二、健全、完善和启动抗旱救灾预案。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必须针对当前的旱情,进一步修订完善抗旱救灾预案,并启动实施。

  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抗旱保生产工作。

  1、采取送水运水措施开展抗旱保苗工作。各乡镇必须把去年发到本乡镇的抗旱救灾用车用于运水保苗工作,用发放到各乡镇的小水泵进行抽水灌溉。水利局要把储备的抗旱物资投入重点乡镇支援抗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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