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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三、格式要求
  (一)纸张及装订:A4纸打印,左侧装订,封面加盖学校公章;
  (二)字体:题目用小二号黑体,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二级标题用小3号黑体,正文用4号仿宋体;
  (三)行距:正文行距25磅。

  附件2:
  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责任人情况表
  高等学校(盖章):      

1.主管校领导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

邮箱

 

2.牵头责任部门

部门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

邮箱

 

3.报告执笔人

姓名

 

所在

部门

 

职务

 

座机

 

手机

 

电子

邮箱

 

4.状态数据责任人

姓名

 

所在

部门

 

职务

 

座机

 

手机

 

电子

邮箱

 

备注:



第 [1] [2] [3] 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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