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重大行政审批行为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和资源的共建共享,拓宽行政问责对象和范围。
(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覆盖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严格落实服务承诺,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三)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重大决策听证和重要事项公示工作,进一步提升 96128专线服务水平,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
(四)强化行政绩效管理。扩大行政绩效管理覆盖范围,继续做好“五控”和公务卡结算工作,积极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深入推进目标倒逼管理,强化行政行为监督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意义,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强化保障措施,真正把推进政府自身建设作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增强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提升政府和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设,推动政府自身建设各项制度落实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系列制度的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敬业奉献的公仆意识、爱国守法的公德意识和廉洁奉公的自律意识,自觉贯彻执行政府自身建设各项制度。县政府新闻办和实施四项制度牵头单位要充分利用一切有效宣传载体,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宣传实施政府自身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新成效,积极营造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政府自身建设的影响力。
(三)开展绩效评估。由县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新闻办配合,适时组织开展政府自身建设实施成效和社会影响评估,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服务对象等社会各界对全县实施“4个主题16项制度”和创新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查找突出问题,提出巩固完善和改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对策措施,确保政府自身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四)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实施四项制度牵头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充分发挥部门主观能动性,围绕制度实施的目标和要求,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对照职责,联系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县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局和政府督察室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每季度通报 1次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实施情况,加强制度建设的年度考评,建立制度实施的奖惩问责机制,推动年度政府自身建设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