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重大行政审批行为管理。不断完善国有资产处置审批、重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和财政追加预算支出审批的程序和要求,增强制度实施的可操作性。根据省州要求做好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管理制度的清理统一工作。完善重大投资项目管理,推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严格控制重大投资项目概算,减少投资浪费(责任单位:县法制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责任人:余增嘉、胡增荣、聂琼芬、李绍波、杨继尧)。
(三)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的覆盖面和功能。加快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设进程,确保6月30日前完成县政务服务中心场地装修、窗口设置、相关设备购置和窗口人员到位等工作,7月初投入运行。加快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确保今年底8个乡镇按规范要求投入运行。积极推进村(居)民委员会为民服务站建设。加快县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平台建设,推进联网办公、联网审批和联网监管。推动行政审批和服务承诺事项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积极推行代办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余增嘉、尹文鹏、段家文)。
(四)严格落实服务承诺。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对乡镇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服务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及时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事项。加强对各行政机关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服务承诺兑现满意度打分制度,定期通报服务承诺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查处违反服务承诺的单位和个人(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政府督查室;责任人:罗成武、谢瑞忠、杨向国)。
(五)强化行政行为监督管理。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行政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推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监控向纵深发展。积极推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健全电子监察体系,不断延伸电子监察范围,强化电子政务监察(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谢瑞忠,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六)加强重大决策听证和重要事项公示工作。落实听证工作规定,完善公示方式,进一步提高听证会和重要事项公示的质量和实效。在决策程序和办文程序中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听证有关规定,政府及其部门决策的重大事项应当进行公示的必须进行公示。对于需要进行听证或公示的规范性文件,在公文批转中必须附有听证或公示意见(责任单位:县法制局、县政府督查室;责任人:余增嘉、杨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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