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
(苏知发〔2011〕181号)
各省辖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
为了全面了解各地贯彻实施《
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的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贯彻落实
《条例》,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工作,我局与省人大商议,决定在全省开展
《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地贯彻实施
《条例》的情况。主要包括宣传培训、机构和队伍建设、财政投入和激励措施执行、规范化管理落实、专利行政保护工作推进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等情况。
二、检查对象
各省辖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
三、检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自2011年11月25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11月25日至12月5日,由被检查单位按照
《条例》及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全面分析总结,如实写出自查总结报告,盖章于12月6日前报省局专利执法处(同时报电子件,邮箱地址附后)。
(二)抽查阶段:省局于12月10日至12月15日,将依据被检查单位的自查总结报告,对各地贯彻实施
《条例》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抽查单位届时通知。
(三)总结阶段:省局根据此次检查情况于12月20日前将检查工作情况总结报省人大。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