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驻江苏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申报缴纳2010年度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的通知

财政部驻江苏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申报缴纳2010年度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的通知
(财驻苏监〔2011〕30号)


各免税商品经营单位:

  根据财政部《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纳办法》(财企[2004]241号印发),请你公司于2011年3月20日前,向我办申报缴纳2010年度的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