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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阿坝州“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就业的实施意见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阿坝州“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就业的实施意见
(阿委办发〔2011〕2号)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省委、省政府十分关心藏区发展,从2009年开始实施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积极组织实施州内初中毕业和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到内地免费接受职业教育,我州已经输送5400余名学生到内地就读。2011年起,“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以下简称“9+3”学生)将陆续毕业。为贯彻落实好《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就业的意见》(川委办〔2011〕7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藏区工作总体思路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遵循劳动者自主创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通过强化政府责任、加强政策支持、畅通就业渠道、强化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创业、提升就业服务等措施,确保“9+3”学生就业有出路、创业有帮扶、升学有渠道。

  二、目标责任

  着力构建政策完善、责任明确、组织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9+3”学生就业促进工作格局,通过学生自主择业、学校指导就业、企业吸纳就业等多种途径,全力促进“9+3”学生实现就业创业。

  (一)各县党委、政府要统筹安排,努力开发就业岗位,积极帮助“9+3”毕业生实现就业。

  (二)州直各部门要大力促进“9+3”学生就业。州教育局重点加强与内地市相关学校的衔接协调,加强课程建设和协助抓好就业指导,州发改委重点督促指导政府投资项目吸纳“9+3”学生就业,州经信委、州国资委、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成阿工业园区管委会协调企业积极吸纳“9+3”学生就业,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点抓好就业援助和公共就业服务,州财政局落实好省委、省政府促进“9+3”学生就业资金支持政策,州教育局、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州卫生局、州旅游局、州安监局等做好与省直相关部门的对接,落实好“9+3”学生从业资格问题,州工商局重点落实促进自主创业政策,金融部门重点落实信贷支持,其他州直部门要配合抓好“9+3”学生就业工作。

  三、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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