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以行政村和社区为单位,配齐防震减灾助理员,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队伍和经费渠道。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不断完善地震宏观观测网、灾情速报网、科普知识宣传网。加强震情监视跟踪,完善预测预报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社会组织、公民的地震预测行为。各县政府要支持和保障震情监视跟踪工作开展,落实相应的工作措施。

  三、加强城乡建筑抗震设防管理

  (五)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

  国土利用、矿产开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规划,必须依据抗震设防要求,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风险。建设项目审批部门要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必备内容,各类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建设,做好地质灾害评估,落实相应的对策措施。发展改革、住房与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务、防震减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抗震设防监管,落实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责任。

  (六)推进农村防震保安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宅抗震设防管理的决定》、《四川汶川地震灾后农村房屋恢复重建选址技术导则》(川办发〔2008〕36号),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农牧民自建房的抗震设防监管。将农村防震保安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幸福美丽村寨、大骨节病搬迁点、牧民定居点建设,落实防震工程措施,提高防震保安能力。农村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和村镇公用设施要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新建农村公共设施必须满足抗震设防要求。住房与城乡建设、防震减灾等部门要健全技术服务网络,强化建筑工匠培训,普及建筑抗震设防知识。到2015年,每个县建成1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点。

  (七)提高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能力

  加快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新建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教育、卫生、住房与城乡建设、防震减灾等部门要逐步开展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普查、抗震性能鉴定及抗震加固改造。建立健全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地震安全责任制,落实防震抗震措施,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