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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阿府发〔2011〕6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防震减灾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抓手。我州地震活动具有分布广、震级高、烈度强、破坏大、次生灾害严重等特点,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最高烈度为Ⅸ度,是全国、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尤为重要。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0〕28号),切实加强我州防震减灾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坚持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总结汲取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工作经验和启示,切实巩固政府主导、军地协调、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成多学科、多手段的地震监测系统,能够监测我州境内1.5级以上地震;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地震预测预报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建立较为完善的抗震救灾组织指挥体系、救援队伍管理体系和灾后应急救助体系;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二、加强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建设

  (三)加强监测台网建设

  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地震监测台站,逐步改造观测环境和条件。在阿坝、红原、理县、九寨沟县新建数字地震台4个(每县1个),在金川、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汶川县新增数字强震仪20台(每县3-4台),对汶川、茂县等形变观测仪和小金、理县等地下流体观测仪进行数字化改造,全面提升地震台网监测和速报能力。

  (四)加强预测预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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