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处
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许可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协调全市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发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四)药品流通市场监督管理处
承担药品流通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零售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的核发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市场分类管理制度和药品召回制度;组织协调相关单位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负责药品流通环节质量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药品进口通关备案工作。
(五)药品安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
承担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初步评估及上报;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负责药品生产质量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承担医疗器械行政许可与注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人员编制
核定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17名,机关工勤人员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名。其中:部门领导3名,办公室4名(含工勤人员2名),政策法规处、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处、药品流通市场监督管理处、药品安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各3名。
(二)领导职数
部门领导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6名,其中:办公室2名,政策法规处、餐饮服务监 督管理处、药品流通市场监督管理处、药品安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各1名。
非领导职数按《
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核定。
五、其他事项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市卫生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 节的监管。海口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