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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 国有资产。
  (十)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与派出机构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物价局内设3个正科级职能机构。
  1. 综合调控科(“12358”价格举报科)
  编制价格改革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价格违法案件处理等法律事宜;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负责年度工作总结及各专项工作综合材料报告;负责信息综合、价格综合、价格宣传、价格法制等相关工作,协调价格协会开展课题调研工作,协调认证中心做好价格信用建设工作;综合管理价格投诉举报;受理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以及上级机关交办和其他部门转办的价格举报事项;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 事、财务、文秘、党群工作和机关行政、后勤事务。
  2、价格管理科(价格监测科)
  负责拟定我市商品价格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价格改革建议;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工农产品、医疗药品、公用事业性、垄断性、资源稀缺性商品的价格,负责价格听证会的组织工作;组织成本调查、成本监审;负责房地产、旅游价格管理;负责对市场放开商品及服务价格进行平均价格测定工作;负责分析、预测价格形势,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和加强价格调控及市场监管的政策建议;负责市场价格监测、预警、监控 和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处置工作。
  3. 收费管理科
  负责拟定我市收费(服务价格)政策和作价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收费改革建议;制定和调整国家机关、公益性、公用事业服务、经营服务、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监督实施国家及省制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负责全市《收费许可证》核发与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收费年审工作。
  (二)派出机构
  根据职责要求,为理顺关系,撤销下属正科级行政机构市物价检查所,设立4个正科级派出机构,履行价格监督检查职责。
  1. 海口市物价局秀英监督检查分局
  2. 海口市物价局龙华监督检查分局
  3. 海口市物价局琼山监督检查分局
  4. 海口市物价局美兰监督检查分局
  各分局主要职责:负责辖区行政区域内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它经营者的收费和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政府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欺诈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检查处理;负责本区明码标价市场检查;协助价格调节基金征集工作;协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成本核查工作;协助农本调查、涉农价格监测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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