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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海府办〔2011〕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驻市有关企事业单位:

  2011年春节长假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春节假日旅游的各项准备和组织接待工作,根据全国假日办、省假日办《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海口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简称“市领导小组”)继续负责2011年春节假日旅游的组织、接待、安全保障及协调工作,确保春节假日旅游健康有序地开展。

  组   长:朱寒松(市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吴成贵(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 组 长:龙卫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郑 峰(市统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统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园林管理局、市消防局、海口晚报社、海口广播电视台、市物价局、市气象局、海口酒店协会、海口市旅行社协会、海口旅游景区协会、海口市旅游商品协会。

  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假日办”,地点在海口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本次春节假日旅游的组织、接待、协调、指挥等具体工作。

  二、强化工作意识,确保假日旅游市场繁荣稳定

  本次春节长假是“十二五”的第一个长假,做好春节假日旅游工作,对于促进国内消费、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氛围意义更为重大。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接待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假日办《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服务保障、落实安全责任,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假日旅游市场繁荣有序,努力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喜庆祥和、平安团圆的春节假期。

  三、满足多样化需求,增强旅游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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