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200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关于做好200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31号),现将《上海市200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和21世纪人才网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〇九年六月五日
上海市200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已按规定受聘担任出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二)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及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已按规定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已取得出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已按规定受聘担任出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8.已取得非出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9年10月18日
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