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本市2010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优秀少儿报刊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本市2010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优秀少儿报刊活动的通知


本市有关报纸期刊出版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青少年提供优质的精神文化产品,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2010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优秀少儿报刊活动的通知》(新出厅字〔2010〕52号)要求,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今年在2008年、2009年成功开展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优秀少儿报刊活动的基础上,将继续开展此项活动,以引导青少年健康阅读,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和文化环境,并促进全民阅读活动的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报刊出版单位按照有关要求,于2010年4月15日前将拟推荐的优秀少儿报刊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到我局新闻报刊管理处。
  二、优秀少儿报刊需具备以下条件:
  1.内容健康向上,有利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
  2.坚持规范出版,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3.出版质量和发行情况较好。
  三、报送推荐的优秀少儿报刊的材料应包括:
  1.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优秀少儿报刊申报表一式三份,要求加盖公章;
  2.2010年第一季度出版的样报样刊3套;
  3.推荐材料寄送至:本市绍兴路5号,邮编:200020,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管理处王磊收(报纸),顾月明收(期刊)。请在寄送材料信封右上角注明“优秀少儿报刊材料”,联系电话:64339117(报纸)、64370176转8206(期刊);
  4.申报表格请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邮箱:lwang@sppa.gov.cn(报纸),ymgu@sppa.gov.cn(期刊),请在“主题”中注明“优秀少儿报刊材料”;
  5.相关表格可在我局网站下载。
  四、注意事项:
  1.凡含有教辅内容的报刊均不参加此次推荐;
  2.请保证报送材料的完整,样报样刊不全的将取消推荐资格。
  五、我局对报刊出版单位报送材料审核后向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推荐。总署新闻报刊司将组织有关专家集中进行评选,并对入围名单进行公示,于2010年5月中旬在媒体上公布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的优秀少儿报刊名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