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德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赣府字[2011]77号)
上饶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批准德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的请示》(饶府文〔2010〕1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德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总体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原则,统筹做好德兴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注重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努力把德兴市建设成为中国铜都,以矿业体验旅游、新兴产业为特色的山水宜居旅游城市。
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524.7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中心城区逐步形成“一城三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下,加强村镇规划建设,优化村镇布局,努力推进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常住人口为18.7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0.8平方公里以内;到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常住人口为23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3.99平方公里以内。遵循集约节约用地、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规划用地布局要求进行建设,切实保护好耕地。要着眼长远,加强对城市远景发展的研究,在用地布局和发展空间上留有余地。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规划,切实加强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加强对乐安河、洎水、大茅山、国家矿山公园等水体和饮用水源地,以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生态功能区的保护。积极探索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新兴制造业,加快发展旅游文化产业,大力发展低碳经济。
六、提升城市功能。科学规划布局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城市给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步伐。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包括消防、人防、防洪和地质灾害等内容的综合防灾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