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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填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本表一式二份,主管地税机关一份,企业留存一份。

  填报说明
  一、本表由应以清单申报方式向地税机关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企业填报。
  二、企业应按资产类别分类填报本表,并注明具体会计核算科目。
  三、企业申报损失原因从下述中选择: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5.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及金融衍生品等发生的损失。同一会计科目下具有两种以上(含)资产损失原因的,企业应同时选择各种资产损失原因

  附件2: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专项申报表
  金额单位:元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码

 

扣除年度

 

填报日期

 

资产损失类别

行次

申报税前扣除金额

货币资产损失

现金损失

1

 

银行存款损失

2

 

应收及预付款项损失

3

 

存货损失

存货盘亏

4

 

存货报废、毁损、变质

5

 

存货被盗

6

 

固定资产损失

固定资产盘亏、丢失

7

 

固定资产报废、毁损

8

 

固定资产被盗

9

 

在建工程损失

在建工程停建、报废

10

 

工程物资损失

11

 

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

生物资产盘亏

12

 

生物资产因森林病虫害、疫情、死亡损失

13

 

生物资产被盗伐、被盗、丢失

14

 

抵押资产损失

15

 

无形资产损失

16

 

投资损失

债权投资损失

17

 

股权投资损失

18

 

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担保损失

19

 

其他损失

20

 

企业专项申报资产损失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纳税资料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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