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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指导、管理全市进出口商品和加工贸易;指导和鼓励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全市出口品牌建设。
  (四)指导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负责管理全市机电产品的进出口及其招投标工作;指导外经贸企业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管理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
  (五)牵头组织赴国(境)外重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组织在国内外举办的对外经贸洽谈会、展销会;推进国外市场的开拓,促进市场信息平台和营销网络建设。
  (六)负责组织协调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国外反补贴及产业损害调查工作,指导行业协会、进出口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及贸易保障措施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健全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工作。
  (七)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推动外资投资产业调整和技术升级;指导和组织对外招商工作,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负责外商投资考核、统计工作;牵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八)指导全市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指导国际服务外包工作,负责服务外包考核、统计工作,推动国际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推进技术进出口、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负责全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管理,审核上报国际货运代理经营权。
  (九)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开发区的动态管理、统计和业务培训工作;监测分析开发区运行情况,承担开发区考核工作。
  (十)拟订并实施全市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对外援助、境外投资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企业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市境外投资的审核报批。
  (十一)负责协调湖州检验检疫局、湖州海关、市贸促会等单位有关外经贸事项。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外经贸局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及后勤工作;负责局综合性会议的组织;承担政务公开、政务督办、公文管理、秘书事务、保密工作、信息网络建设、政府采购和接待等工作;牵头组织全市外经贸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等的调研与起草工作;综合编发外经贸运行分析。
  (二)组宣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承办市外经贸系统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和国家安全教育;组织市本级外经贸系统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转报;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企业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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