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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1〕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原《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01〕167号)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湖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0〕113号),设立湖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外经贸局是主管开放型经济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新增的职责
  划入原市招商局承担的招商引资具体事务性工作以外的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1.负责指导全市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
  2.已由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扩权强区改革中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组织协调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国外反补贴调查工作,指导行业协会、进出口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及贸易保障措施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健全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工作;组织公平贸易业务政策培训。
  2.全市经济对外开放战略与对外开放布局研究,促进全市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推进国际服务贸易平台建设。
  3.全市各级各类开发区动态管理、统计和业务培训工作;监测分析开发区运行情况,综合考核开发区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对外贸易、外商投资、服务贸易、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实施促进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意见。
  (二)拟订并实施全市对外贸易的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协调对外开放布局,监测分析外经贸运行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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