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积极推动集成电路装备制造业及配套材料、配套件等支撑产业的发展。
以部分关键设备、材料为突破口,发挥我省优势,支持基础技术研究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产业化进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通过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合资合作或外商独资从事集成电路关键生产装备、后封装设备、材料和配套件的研发和生产。充分利用我省现有集成电路材料生产企业的基础条件,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扩大产品系列,提高产品性能和档次。重点发展集成电路用金丝、硅铝丝、引线框架、插座、封装材料等产品,同时注重铜箔、覆铜板、电子陶瓷基片、硅晶体材料及其深加工等产品的发展,形成国内重要的集成电路材料研发和生产加工出口基地,鼓励集成电路专用设备仪器产业的发展,提高支撑配套能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国内重要的集成电路支撑产业基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科学决策,建立多部门参与的重大事项沟通决策机制,共同制定我省集成电路产业重大政策与战略目标,研究落实相关财政、税收、人才、土地、技术与设备引进、出口等优惠政策,协助解决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引智及扩大出口等过程中的关键问题与相关资源配置,创建有利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体制与机制、支撑环境和服务体系。
(二)加大投入,建立完善的投融资机制。
坚持以企业为主导,政府支持推动发展的原则,完善风险投资体制和机制,扩大国际融资。认真落实国家关于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优先采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电路产品或整机产品。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制造和原材料生产领域的技术中心、实验室建设,享受国家和省的优惠待遇。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鼓励境内外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资集成电路产业。对已列入国家、省、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项目,各级、各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加大支持力度,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社会融资和引进外资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三)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增强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进一步加强省级集成电路设计中心建设工作,依托中心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强相关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鼓励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制造和原材料生产领域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各类技术中心,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完善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为广大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创业人才提供良好的EDA 设计工具、测试环境和手段、技术、投资、市场、法律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加强产学研联合,提高集成电路类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增强产业技术支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