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地名普查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11年4月上旬至4月下旬)。筹备和动员培训。筹备和动员培训。
1.筹备阶段:根据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要求做好筹备工作,在市、县(区)地名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普查内容和方式,做好经费预算和资料收集等;各乡镇(街道)按照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地名普查工作机构,制订地名普查工作方案;县(区)民政部门负责乡镇(街道)地名普查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做好地形图准备及地名资料搜集工作。根据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要求做好筹备工作,在市、县(区)地名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普查内容和方式,做好经费预算和资料收集等;各乡镇(街道)按照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地名普查工作机构,制订地名普查工作方案;县(区)民政部门负责乡镇(街道)地名普查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做好地形图准备及地名资料搜集工作。
2.动员培训阶段:召开第二次地名普查动员大会,明确各部门职责。县(区)对乡镇(街道)地名普查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召开第二次地名普查动员大会,明确各部门职责。县(区)对乡镇(街道)地名普查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第二阶段(2011年4月下旬至6月下旬)。在认真做好地方志书、文件档案、书籍典故、历史资料、规划图纸等资料搜集工作的基础上,各县(区)、乡镇(街道)全面收集与地名相关的历史沿革、名称由来以及相关属性信息资料,召开熟悉本地情况的老同志和村、居委会干部座谈会,对资料情况进行整理、甄别论证和审定。向有关单位征集各类地名基础资料。各成员单位在6月10日前完成相关地名基础资料信息的填报工作,县(区)地名普查办对征集的各类地名基础资料在6 月底前完成梳理分类,并按地名普查登记表要求进行实地勘查。组织地名普查员到实地调查采访地名现状,采集和核实地名数据,拍摄相应的图像视频资料,完成资料整理和地图标注校对。在认真做好地方志书、文件档案、书籍典故、历史资料、规划图纸等资料搜集工作的基础上,各县(区)、乡镇(街道)全面收集与地名相关的历史沿革、名称由来以及相关属性信息资料,召开熟悉本地情况的老同志和村、居委会干部座谈会,对资料情况进行整理、甄别论证和审定。向有关单位征集各类地名基础资料。各成员单位在6月10日前完成相关地名基础资料信息的填报工作,县(区)地名普查办对征集的各类地名基础资料在6 月底前完成梳理分类,并按地名普查登记表要求进行实地勘查。组织地名普查员到实地调查采访地名现状,采集和核实地名数据,拍摄相应的图像视频资料,完成资料整理和地图标注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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