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深入实施省级新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编制美丽乡村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健全考核验收机制,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吴兴区新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建立区校和村企共建机制,加快“一区、两地、三园、四样板、五社区”建设进度。创新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机制,推进百万亩现代农业园区、浙台农业合作示范区和浙江大学(长兴)科学试验站等重点平台建设。深化农业科技推广机制创新,完善产学研联盟建设。创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办好农民学院,促进农民教育培育工作转型升级。创新农村服务业发展机制,积极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市农办牵头)。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市农业局牵头)。修编完善市域总体规划,完善市-县区-中心镇-中心村规划体系(市建设局牵头)。继续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全完善政策性涉农保险机制,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市发改委牵头)。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市林业局牵头)。
16.加快推进中心镇发展改革。围绕加快推进中心镇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编制全市中心镇五年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年度推进计划。制定出台中心镇新一轮发展改革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中心镇建设的支持力度。吴兴区、德清县制定落实专项配套政策,扎实推进织里镇、新市镇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加强中心镇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城镇集聚承载能力(市发改委牵头)。推进中心镇扩权改革,增强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市编委办牵头)。围绕加快推进中心镇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编制全市中心镇五年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年度推进计划。制定出台中心镇新一轮发展改革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中心镇建设的支持力度。吴兴区、德清县制定落实专项配套政策,扎实推进织里镇、新市镇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加强中心镇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城镇集聚承载能力(市发改委牵头)。推进中心镇扩权改革,增强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市编委办牵头)。
17.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农业局牵头)。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拓展发展空间。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稳妥开展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流转试点,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市国土资源局牵头)。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农业局牵头)。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拓展发展空间。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稳妥开展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流转试点,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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