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的通知
(淄政办发〔2011〕14号)
淄川区、周村区人民政府,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并报省政府批准,我市对淄川区和周村区部分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根据国务院《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山东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规定和省政府要求,淄川区和周村区调整的部分县级区域界线需要进行勘定。为确保勘界工作及时、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勘界工作顺利展开。行政区域界线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做好勘界工作,有利于加强边界地区的行政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对于合理保护、开发和利用资源、促进边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勘界工作顺利展开。市政府成立由市民政、财政、国土、规划、水利、林业、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勘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勘界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电话:3887720)。相关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市、区相关部门要及时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勘界人员队伍,并为他们配备必要的办公、交通和通讯工具,确保工作需要。
二、搞好沟通协调,确保边界和谐。边界勘定工作敏感性强,一旦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立足实际,讲政治、讲风格、互谅互让、顾全大局,维持勘界前的边界现状,避免引起新的边界争议。各级政府和民政、财政、国土、规划、水利、林业、公安等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勘界工作。对有争议的地段,要充分协商,妥善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要及时报请市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处。本次勘界工作由周村区政府牵头,淄川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配合。勘定界线三方,要本着互谅互让、顾全大局的原则,及时进行沟通,切实搞好配合,确保边界和谐。勘界所需经费由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承担。
三、强化边界管理,保证勘界质量。要按照《山东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工作具体规定》,认真做好勘界工作,保证勘界质量。行政区域界线以省测绘局检查认定的最新版1:10000地形图上的边界线为基础,按照行政区域管理现状,在实地明确划定并埋设界桩(界桩间距不超过5公里),形成准确反映边界走向的文件、资料和地形图,按照规定程序将行政区域界线确定下来。2011年3月底前,完成勘界任务,并将形成的勘界资料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审核后,报省民政厅审批。勘界工作结束后形成的地形图、界桩登记表、界桩成果表、边界线协议书等,要按照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卷归档,妥善保管,作为今后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和对界线进行联合检查的法律依据。相关区政府要以这次勘界为契机,强化边界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区域界线批准文件和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各项规定,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严肃性、稳定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移动、改变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生产、建设用地需跨越边界线的,要事先征得毗邻的有关人民政府的同意,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报省、市民政部门备案。要把重新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及时纳入长效、动态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并确定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