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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1〕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1年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和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2011年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总体方案》和《湖州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0-2020年)》,特制订2011年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心城市创优,县级城区增量,山区丘陵提质,平原农区扩面”的创森工作思路,全面实施城乡绿化“812”行动计划(详见附件),即:着力推进创森8大工程,实施100个重点项目,全年完成投资20亿元以上,努力构建“城区林成片,乡村林成网,城乡一体化”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充分发挥森林生态系统综合功能,全面改善城乡生态环境,着力提高城乡森林景观,努力建设生态环境优美、文化特色鲜明、人与自然和谐的森林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一)中心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工程
  实施项目25个,绿化总投资43260万元,年度计划投资34470万元。按照“一核、二环、四片、五带、七轴、九楔、多链”城市森林布局,充分发挥湖州得天独厚的山水资源优势,以“四山四水五漾五公园”建设为载体,通过“迎山纳湖、显山露水”,加快建设一批融森林景观、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工程,努力形成点线相连、聚线成面、山水相融的城市森林网络。城市公园建设,启动丘城遗址公园、邱家漾公园和小梅山景观建设,着力推进南太湖中央公园一期、外庄中央公园、苕溪公园二期建设,基本完成仁皇山公园、南浔江蒋漾公园建设。水体水景整治,继续推进“五河十岸”水体水景综合整治,启动澄海漾水景公园、长湖申航道西岸景观一期、横渚塘港东岸绿化改造建设,着力推进太湖生态修复和中心城区水系及绿化整治提升,全面完成小梅港景观改造、旄儿港综合改造工程。城市道路提升,对滨湖大道、绕城外环线、内环东路、湖东路等主要干道绿化进行大规模更新改造,形成森林景观大道。按照“一核、二环、四片、五带、七轴、九楔、多链”城市森林布局,充分发挥湖州得天独厚的山水资源优势,以“四山四水五漾五公园”建设为载体,通过“迎山纳湖、显山露水”,加快建设一批融森林景观、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工程,努力形成点线相连、聚线成面、山水相融的城市森林网络。城市公园建设,启动丘城遗址公园、邱家漾公园和小梅山景观建设,着力推进南太湖中央公园一期、外庄中央公园、苕溪公园二期建设,基本完成仁皇山公园、南浔江蒋漾公园建设。水体水景整治,继续推进“五河十岸”水体水景综合整治,启动澄海漾水景公园、长湖申航道西岸景观一期、横渚塘港东岸绿化改造建设,着力推进太湖生态修复和中心城区水系及绿化整治提升,全面完成小梅港景观改造、旄儿港综合改造工程。城市道路提升,对滨湖大道、绕城外环线、内环东路、湖东路等主要干道绿化进行大规模更新改造,形成森林景观大道。
  (二)县级城区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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