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轻工产品设计。主要包括:食品、饮料外包装设计;家具设计;家用电器设计;休闲旅游产品设计;日用工具设计;体育用品设计等。
5.陶瓷产品设计。主要包括:高档日用陶瓷、功能陶瓷、结构陶瓷、建筑陶瓷、陶瓷新材料等的设计;艺术陶瓷设计等。
6.医药产品设计。主要包括:医疗与科学专用设计或个人保健专用医疗器械设计;制药设备设计;药用包装材料设计等。
四、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工业设计的宏观指导。充分发挥市工业调整振兴联席会议作用,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沟通,研究解决全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项目实施,指导工业设计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具体负责组织全市工业设计创新成果、设计中心、产业化项目认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业设计产业统计制度及统计指标体系,及时准确地跟踪监测和分析研究全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状况。各区县、高新区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工业设计发展意见,形成全市上下协调推动工业设计发展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工业设计创新体系。一是鼓励重点企业建设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三级工业设计中心创新体系,不断引导企业加大投入,鼓励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已建立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二是培育、引进专业化的工业设计企业。积极引进对我市产业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国内外著名专业设计企业,支持各类专业设计企业发展;支持产业园区建立专业设计企业孵化器,吸引工业设计团队、创意工作室、专业设计人才进驻园区创业发展。三是打造工业设计产业示范基地。以淄博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区为依托,引导专业设计企业集聚发展,建立具有辐射效应和竞争力的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和创意设计园区。
(三)加强工业设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快工业设计人才的培养。鼓励高等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发设计项目,联合建设工业设计产业实训基地和订单式人才培养基地。鼓励高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联合开展工业设计培训,定向培养高层次人才和一线技术人才。二是积极引进国内外工业设计专门人才。重点引进一批富有创意、敢于创新、有较大影响力的工业设计领军人才。对引进、聘用的高层次工业设计人才,按照《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规定》(淄发〔2004〕7号)给予支持和鼓励。三是健全人才激励机制。积极构建以人才评价、培养、激励、流动为主要内容的人才政策体系,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允许工业设计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分享创新收益,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按照规定实施期权、技术入股和股权奖励等形式的激励。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实施财政扶持政策。积极争取省级以上工业设计资金扶持,促进我市工业设计创新,推动市级以上设计中心、省级以上示范基地建设。新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享受同级企业技术中心相关优惠政策。分步骤分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市场前景好、示范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新产品项目。二是引导企业加大对工业设计的投入。企业提取的技术开发费中,有专项资金用于工业设计。获得省级以上工业设计创新专项、设计中心和示范基地认定的企业,每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争取达到5%以上,获得市级认定的企业达到3%以上。三是积极落实好国家财税政策,促进工业设计发展。切实落实科技投入150%加计扣除、税收抵顶、增值税转型、新产品返税、设备折旧、首台(套)等财税优惠政策,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持。四是积极拓宽工业设计发展融资渠道。鼓励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及民营资本、债权基金加大对工业设计的支持,培育专业性强、成长性好的设计企业,扶持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工业设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