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综合监测体系的统筹规划,整合部门资源,优化布局,加快建设完善农村气象灾害监测体系,统筹推进重要流域、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等农村重点部位的气象灾害监测站网建设,3年内实现自动气象监测系统覆盖到乡镇及重点部位,监测要素满足服务需求。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监测和信息共享,增强各类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依托雷达、卫星、自动气象站等探测资料,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村精细化天气预报,做到定点、定时、定量相结合,增强突发气象灾害预报能力。
(二)完善农村气象信息接收发布系统。着力增强农村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提高监测预报的准确性、灾害预警的时效性和风险评估的针对性。不断完善现有“村村通”、“预警大喇叭”、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播发系统。到2012年,全面建成以气象服务系统为依托的县级突发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完善乡镇、村以及气象灾害敏感行业(单位)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机制,实现及时准确安全传输和接收预警信息。
(三)加强农村雷电灾害防御。结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推进农村学校等公共设施、乡镇企业以及成片建造的农民新村的防雷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建(构)筑物防雷安全性能。加强农村防雷安全管理,组织编制农村住宅防雷装置设计安装指导图集,引导农民按防雷规范标准建房,从源头上落实防雷安全措施。
(四)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农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优化各气象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积极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预案演练,尤其要加强气象灾害易发多发区、农村人口密集区等的预案演练,提高农村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及各单位协同作战水平。做好气象应急保障服务,充分发挥其在应对农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五)积极开展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示范乡镇、社区创建活动。继续组织开展以“有分管领导、有气象协理员、有应急预案、有监测设施、有接收平台、有资金保障、有科普培训”为内容的气象防灾减灾示范乡镇、社区创建活动,根据我市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全面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建设,整体推进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广泛动员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六)积极开展农村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对农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农村迁建选址、农民建房等,要积极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避开气象灾害风险区和隐患点,避免和减少对局部地区气象环境的破坏。
三、努力提升农业气象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