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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1〕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157号)精神,增强气象服务“三农”能力,提高农村防灾减灾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气象服务“三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我市是受气象灾害影响较多的区域之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台风、暴雨洪涝、高温干旱、雨雪冰冻、雷电等各种气象灾害与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虽然近几年我市大力开展农村气象工作,并在农村防灾减灾、农业生产以及农村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要看到我市气象为农服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还不能满足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广大农民群众的需求,主要表现在:农村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偏弱,网格化气象预警机制尚未形成;农村雷灾隐患较多,防雷技术服务普及率不高;农业气象服务针对性不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率偏低;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较为薄弱,农民运用气象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等。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性,清醒认识农村仍然是气象灾害防御的重点区域,农业仍然是最易受气象条件影响的脆弱行业,农民仍然是最需要提供专业气象服务保障的群体,要加大气象支农惠农力度,为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条件,为加快建设“富饶、秀美、宜居、乐活”的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我市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要求,以减少农村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不利影响为重点,以推进城乡基本气象服务均等化为方向,大力改善农村气象基础设施条件,着力增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着力增强农业气象服务的针对性。争取用3年时间,做到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到县、应急预案到村、预警信息入户,实现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网格化,基本建成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
  二、着力增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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