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2010 年11月28日~2011年2月28日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
2. 补贴蔬菜流通。市供销社每天组织不少于200吨的外地瓜菜,按成本价批发供应海口地区各大超市和学生食堂,在各大超市内设立政府价格调节基金特供菜销售点,平价供应市场。政府给予差价补贴,安排补贴资金360万元。
时间安排:2010 年11月28日~2011年2月28日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供销社
3. 补贴蔬菜储备。①动用政府价格调节基金,对海口市南 北蔬菜批发市场冷冻储备库进行专项补贴,平均储备量为1000吨蔬菜,品种为大白菜、椰子菜、萝卜、冬瓜、南瓜、黄瓜等,补贴标准为10元/吨?天,储备期为90 天,累计补贴金额90万元。②动用市政府价格调节基金,对全市20 个农村田头冷藏库给 予电费补贴,补贴期限为3 个月,累计补贴金额为185.07 万元。
时间安排:2010 年11月28日~2011年2月28日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
(二)补贴困难群体,减轻百姓负担
4. 补贴低收入困难群体。启动实施低收入困难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及时将补贴发放到低收入困难群体手中,减轻群众生活负担。全市城乡低保对象48279人、优抚对象3128人、市属单位特殊困难对象877人、临时救济户8834 户,补贴对象共计61118 人(户),补贴标准为55元/人,累计补贴金额为 336.149 万元。
时间安排:2010 年11月28日~2011年2月28日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
5. 补贴在校学生生活。动用政府价格调节基金,对全市的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校学生给予补贴,总人数为 465350人,按每人30元标准一次性补贴,累计补贴金额1396.05万元。
时间安排:2010 年11月28日~2011年2月28日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
6. 补贴城乡低保户家庭在校中小学生。实施对城乡低保户家庭在校中小学生生活困难补贴,及时将补贴发放到学生手中,有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全市城乡低保户家庭在校中小学生3879人,其中:城市低保户家庭在校 中小学生698人,补贴标准为60元/人·月;农村低保户家庭在校中小学生3181 人,补贴标准为40元/人?月,按一学年在校期间10个月进行补贴,累计补贴金额169.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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